好消息玉溪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可按

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参保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负担,近日,我市出台了《玉溪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办法》,对参保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报销,自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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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报门诊特殊病慢性病?

据悉,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参加评审范围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缴费的人员。

哪些门诊特殊病可报销

门诊特殊病包括12个病种: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及其他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包括肾移植、肝移植、血液系统疾病的骨髓移植和干细胞移植、心肺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包括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血友病、重性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及双相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包括肌营养不良症、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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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门诊慢性病可报销

门诊慢性病包括16个病种: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肝硬化、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60周岁)、活动性肺结核、高血压2级高危及以上(≥60周岁)、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衰II°、III°)、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塞、脑血栓、脑出血后遗症)、癫痫、重性精神病(包括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慢性肾小球肾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肾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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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

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申报程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患上述特殊病慢性病的患者可按要求持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申报,由参保地医保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特殊病每月末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次月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慢性病每季度末评审一次,评审通过后次月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报销比例是多少?

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实行最高支付限额;同时患有两个病种的在最高支付限额病种的基础上上浮10%;患有三个及以上病种的,在最高支付限额病种的基础上上浮15%。(玉溪日报通讯员高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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