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人注意啦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已经开始缴费啦!
小编整理了几条参保缴费的重要信息
赶紧看过来~
昨天,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县决定10月份组织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缴工作,整项征缴工作于今日开始,应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
今年个人缴费标准调整至元/人
各级财政补助为元
具体的参保指南往下看
一、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缴费,否则无法直接缴费。
(一)参保方式
1.本县户籍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村(社区)申请参保登记。
2.非本县户籍人员(已取得居住证),凭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
(二)缴费方式
通过签约银行预存扣缴实现缴费(税务将在年11月20日-年12月21日期间实行批量征缴,请参保群众提前在签约账户中预存足额资金;未签约的,可通过银行网点、支付宝和 2.通过支付宝、 3.通过永嘉县内各银行窗口完成缴费。
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温州银行8家银行永嘉县内各网点均可办理。
4.通过税务社保费缴费自助机完成缴费。
完成缴费后均可通过银行窗口、支付宝、 年我县城乡医保(含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元/人,其中个人自筹元,各级财政补助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孤儿、困境儿童、抚恤优待对象、现役军人父母、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县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当年度新生婴儿,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县财政全额补助。
三、缴费截至日期?
参保群众需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四、哪些人可以办理年度内中途参保手续?
(一)部队复员、婚嫁、服刑归正、大中专院校毕业、中止或退出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在关系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中途参保缴费手续,缴纳当年度个人自筹费用后,从次月起享受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二)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出生3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参加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待遇?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一)门诊医疗待遇
其中高血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慢性病可凭有效处方到县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购药。
门诊医院刷卡报销,未实时刷卡结算的,事后不予报销。
(二)住院医疗待遇
(三)特殊病种门诊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需先备案后就诊,报销比例参照住院医疗待遇执行。我县特殊病病种为: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血友病的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重症情感性精神障碍治疗、肺结核病辅助治疗(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儿童孤独症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癫痫12个病种。
(四)大病保险待遇
我县城乡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达到大病保险起报线以上部分还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年度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元,最高限额为元。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的大病保险报销不设最高限额,起付标准为元,报销比例为65%。
(五)转诊转院规定
参保人在省内住院就医无需办理转诊备案,直接使用市民卡刷卡结算。医院住院治疗,或长期在省外工作生活的参保人员,需要申请转外就医备案或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经备案登记后,参保人医院住院治疗可直接使用市民卡刷卡结算。
医院住院治疗的,除急诊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报销比例按符合医保费用的20%执行。
六、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怎么享受?
我县登记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享受医疗救助政策。
医院医院等6家医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困难群众医院实时刷卡结算,无需申请。
七、未刷卡报销的特殊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如何办理报销?
因各种原因未能刷卡结算的特殊病门诊和住院费用,参保人在自费结算后,回县医保中心窗口报销,需携带以下材料:
1.患者身份证或市民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报销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
2.原始发票、汇总费用明细清单和出院记录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参保群众是否还有其他渠道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年医保业务网点延伸到19个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农商银行(东城、南城、北城3个街道直接到县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群众可就近在农商银行窗口申请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
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也可受理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报销事宜。
九、年度医疗费用报销截止到什么时候?
参保人年度的住院与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销。十、其他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不得重复享受待遇,重复参保且已在县外参保地报销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因打架斗殴、车祸等应由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在境外就医的,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3、同时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要先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手续,再办理商业保险公司的报销。报销时要提供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否则不予报销。
具体以正式文件为准。
县医保中心窗口 -
永嘉县医疗保障局
年10月
来源/中国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