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报销一嘢集齐南宁学生最全医保攻略

进入9月

南宁市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大中专院校

都陆陆续续开学了~

家长们

你给孩子们准备了什么开学礼?

人社君也给孩子们准备了一份开学大礼哦!

9月1日起,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啦!

想必很多学校已经开始组织大家参保缴费啦

这是个什么样的保险?

参保能享受哪些待遇?

在学校发生意外伤害能报销吗?

怎么报销?

很多学生家长都有这样的疑问

人社君熬夜整理南宁学生最全医保攻略

这些问题都有解答

不收藏你就亏了!

怎么参保?

01

学生参保范围

南宁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等技术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册儿童。

02

缴费标准

1.在年9月1日至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缴费标准为元/人·年。个人缴费应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在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困难、特殊人群除外,特殊、困难人群包含:具有南宁市户籍的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下同)。

03

参保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1.年度集中缴费时间为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1月1日以后交费的,按以下情况享受待遇:

(1)属于初次和逾期参保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属于中断参保缴费的,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困难、特殊人群除外)。

04

缴费方式

1.在校学生一般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整体参保缴费手续。南宁市户籍的特殊、困难在校学生不在学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校学生,今后可以通过“南宁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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