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确诊乳腺癌,30万重疾险被拒赔,保险

提醒各位朋友,买保险的时候一定一定一定要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假如不如实告知,非常容易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

不过,如果是十几年前的病,还需要告知保险公司吗?

最近看到了一个这样的案例:某女子患乳腺癌,保险公司以十五年前得过血友病为由拒赔。

难道十几年前的病也必须告知?今天就带大家看看。

01案例详情

年3月,谭某(化名)所在的公司为所有员工购买了一份团体重疾险,保额30万。

次年6月,谭某在家打扫卫生时,突然觉得身体不适,医院做体检。检查过后,谭某被确诊为乳腺恶性肿瘤(乳腺癌)。

在治疗一段时间之后,谭某想起公司曾为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随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谭某没有办法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反复和保险公司协商。双方协商无果后,谭某决定走法律途径,将保险公司上诉至法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同意了谭某的诉求,要求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02案例分析

为什么保险公司会以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呢?原来谭某在十五年前曾因血管性血友病住院治疗,但是在公司为其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

看到这里,不少人觉得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是正确的。不过,法院经过调查,给出了这样的判决原因:

1.谭某在十五年前的确患了血管性血友病,医院证明其已经痊愈。

2.经过十五年的时间,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谭某的病会复发且需要治疗。

3.对于痊愈的病,没有证据反映其会增加乳腺癌的发生率

简单来说,就是谭某的病已经痊愈了,但是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她会因为这个病诱发乳腺癌。

而谭某因为病情痊愈,即便未如实告知曾患有血管性血友病,也不是故意的,不造成故意隐瞒病情。

所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谭某30万元的重疾险赔偿金。

03总结

很多朋友都会说:“保险公司都是骗人的,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但是各位朋友们,你们真的认为是保险公司在骗人吗?

除了一小部分保险公司会“作妖”欺骗消费者,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认真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那么多被拒赔的案例中,主要是因为消费者忽略了投保时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比如不如实告知、没有看清楚免责条款、没有看清楚保障条例等等。

所以,各位朋友在买保险之前多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喜欢的朋友可以把文章分享给更多人,分享知识是一种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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